漳州市污泥处置厂工程(二、三期)投建营一体化答疑纪要(一)


【信息时间: 2023/3/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污泥处置厂工程(二、三期)

投建营一体化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3506010601800984001

漳州市污泥处置厂工程(二、三期)投建营一体化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问题一:关于本项目设计规模、来泥含水率及热值问题。

回答:(1)本工程污泥处理规模为300t/d(其中:含水率80%的脱水污泥200t/d60%的脱水污泥100t/d,其中要求污泥干化设施最大处理能力能够达到设计规模的1.2倍)。

2)来泥含水率参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数据。

2、问题二:关于本项目建设期内不付款的问题及要求增加预付款等问题

 回答:本项目为企业投资的经营性项目,核心目标为在发包人可接受的运行成本下,项目可以稳定运营,因此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采购均是为此目标服务,建设费用与运行考核结果挂钩是保障本项目达成核心目标的必要措施。项目已计取财务费用,投标人根据应企业自身实力、招标文件约定、项目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各项可能的风险进行综合报价。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题三:招标评分表中有要求提供一期改造方案,故一期改造方案是否需要报价?且该报价是否需要核算到本项目总体报价中,请招标方澄清。

 回答:一期项目改造未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要求提供一期改造方案的加分条款主要考量投标人的技术实力,无需对一期项目改造进行报价。

4.问题四: 招标评分表中有要求提供设计业绩,那么国外业绩是否同样有效,请招标方澄清。同理,国外的运营业绩是否有效,请招标方澄清。

回答:国外业绩无效。

5.问题五:工艺设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只是排除了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而没有设置最低有效报价,该种方式容易使各投标人在投标定价时,采取低价竞争策略,由此不利于业主方甄选出最优处置工艺,请招标方澄清。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题六:假设投标单位中,有好技术、好工艺,且实际的运行成本低于常规技术 30 元/吨,那么3年的委托运营期就可以给招标方节省 985 万元,但即使这样,按照本条评分中的计算方法,其获得的分数也和常规技术比较,领先不超过 2 分,故此评分标准无法拉开分数差距,不能提现运营成本的优势,不利于业主方甄选出最优处置工艺,请招标方澄清。

回答:本项目报价分为建安费下浮率K值报价工艺设备费用报价财务费用报价综合运行成本四个部分进行竞价,价格充分竞争,投标人根据应企业自身实力、招标文件约定、项目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各项可能的风险进行综合报价,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题七:①本项目直接运行成本核算单价是否参照此表单价计算?②人工费

用中,已经规定各个岗位人员数量,但各投标厂家工艺及操作自动化有差异,因此人员设置是否一定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进行设置?③表中第九项,厂内固化后外运处置,含税单价为 800 元/吨,是否为飞灰外运处置单价?炉渣处置单价是否也按此计算?以上问题请招标方澄清。

回答:《漳州污泥工艺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测算表为可研编制单位估算值,仅供投标人参考,直接运行成本报价由投标人按实际工艺情况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

人工费由岗位数量按报价表中的人员数量计,费用由投标人按实际工艺情况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直接运行成本考核时,按能满足项目稳定运营需求的人员数量进行考核。

《漳州污泥工艺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测算表为可研编制单位估算值,仅供投标参考,直接运行成本报价投标人按实际工艺情况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

8.问题八:2022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污泥处理技术要做到“绿色低碳”,并鼓励新技术的使用;在国家双碳发展的大背景下,本次招标评分条款中,未设置对“低碳甚至负碳”技术的加分项,建议招标方考虑设置这方面的分数。

回答:不予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题九:招标文件第3页、第4页、第11页5)工艺设备稳定运行标准:

同时满足以下4条要求,即视为工艺设备达到稳定运行标准。

①指设备经“72+24”小时(即新安装完成的机组要连续运行72小时后,还需要完成满负荷运行24小时)测试,污泥处理量、炉渣热灼减率、炉膛温度、蒸汽参数、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设备噪声级、原料消耗指标均达到设计规定(具体参照《城镇污水处置厂污泥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JB/T 11826-2014)执行),并由招标人出具试运营测试合格证书。

注:招标人出具试运营测试合格证书之日为“试运营开始日”。

②工艺设备从试运行开始日起6个月内,每月实际运营天数不少于25天(含),且总污泥处理量应满足6个月试运营期间的所有污泥。

③工艺设备从试运营开始日起运行6个月内项目应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验收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④工艺设备从试运营开始日起运行6个月后,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直接运行成本评估,直接运行成本不得超过中标人所报的直接运行成本。

建议改为:5)工艺设备稳定运行标准:

同时满足以下2条要求,即视为工艺设备达到稳定运行标准。

①指设备经“72+24”小时(即新安装完成的机组要连续运行72小时后,还需要完成满负荷运行24小时)测试,污泥处理量、炉渣热灼减率、炉膛温度、蒸汽参数、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设备噪声级、原料消耗指标均达到设计规定(具体参照《城镇污水处置厂污泥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JB/T 11826-2014)执行),并由招标人出具试运营测试合格证书。

注:招标人出具试运营测试合格证书之日为“试运营开始日”。

②工艺设备从试运行开始日起6个月内,每月实际运营天数不少于25天(含),且总污泥处理量应满足6个月试运营期间的所有污泥”。

回答:不予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

10.问题十:招标文件第62页“运营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的一项已完工并通过环保验收,且处理规模≥300吨/天的污泥干化焚烧项目设备供应业绩,每项得3分,本项满分3分。

须更改为“运营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的一项已完工并通过环保验收,且处理规模≥300吨/天的污泥干化焚烧项目设备供应及运营超过1年的业绩,每项得3分,本项满分3分。

回答:不予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

11.问题十一:招标文件第209页“污泥处置综合运行成本报价表”中请明确相关费用,才能使各潜在投标人在同一平台上公平对比。各岗位人员工资、水费、电费、各类原材料耗材单价、水处理药剂单价、烟气处理药剂单价、辅助燃料单价。

回答:直接运行成本报价投标人按实际工艺情况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

12.问题十二:招标文件第3页、第16页“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勘察设计费暂定478.59万元,……”与17页、70页、152页、155页中“5、勘察费按照固定单价每延米110元计取,工程量以经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审定为准。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0,收费计算基数按经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审定后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审核价+工艺设备费中标价”不一致。

请明确勘察设计费暂定478.59万元”,设计费不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

回答:不予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网站上发布。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漳州城运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