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角美特殊钢深加工产业园区L-1地块土石方工程
补充通知01号
1、本工程项目的取土点应服从招标人的安排(取土点在3公里范围内),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2、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方式,招标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发包人根据施工图纸(测绘报告)编制的工程量, 仅做为承包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竣工结算时以发包人指定具备资质的单位测量计算核定的工程量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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