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53页投标函修改为“
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的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后,在本次招标中我方如获中标,我方愿意接受招标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价作为我方的中标价。即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书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书后,在开工通知书中写明的开工期内开工,并保证于 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 标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费。
5、我方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 (姓名),注册证号 。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总价 %的履约担保。
7、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截标之日起 60 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承诺书的各项目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将与本承诺书一起,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0、我方承诺:
10.1我方无不良记录及其他违约行为,也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10.2我方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无弄虚作假行为。
11、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我方如违约,应向招标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 _ ___电话: ___________传真:___ _______
日期:___ __年____月____日”
二、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0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0年12月16日下午5:00时前”
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有修改,请投标单位自行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
四、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可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
地点:漳州市天下广场B7幢D34号店面—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电话:13625901561 联系人:小郭
招 标 人:漳州市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