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程2015年度海澄镇罗坑村标段
补充说明
招标编号:HXZ(漳) 15067号
一、本工程工期更改为105日历天;
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增加“11.5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处罚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5000元,奖励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影响工程合同工期。”
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涉及变更项目的,变更项目属于工程量清单内的,变更项目的单价按投标单价计取;变更项目不属于工程量清单内的,变更单价按照财政结算审核单价的85%计取。
四、招标文件合同条款11.4款第③点更改为“③日降雨量达到30毫米的大、暴雨(以有权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抽水、导流(池塘、水沟、河流等)的围堰、临时租用土地、交通围护、施工道路及便道等临时工程或措施等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六、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等;
七、本工程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3月29日上午8:30时开标。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3月28日12:00时。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海市海澄水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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