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经济开发区蓝田园区西干道、开放大道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答疑及补充通知
致各有关单位:
一、答疑:本工程无需澄清的问题。
二、补充通知:投标人须提供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2台及以上的沥青路面联合摊铺机、2台及以上的压路机等,以上设备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如相关购买票据或租赁合同等有关证明资料)。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3年7月31日18:00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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