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文区河道流域村庄污水截污整治二期项目施工招标答疑


【信息时间: 2016/10/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龙文区河道流域村庄污水截污整治二期项目
施工招标答疑
致各投标人:
截止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10:00时,有投标人对相关的问题提出疑问。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问: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第一条“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及36号文的相关规定, 目前全省各地市已按省厅要求执行,请问代理单位,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什么还不能使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有什么依据,烦请明确
: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履约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执行。
 
 
 
 
 
 
说明:
①、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陆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