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连科港河道整治工程(腾飞路至漳华路)C标项目
答疑纪要
1、问: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请问漳州市区连科港河道整治工程(腾飞路至漳华路)C标项目可以使用省年度保证金吗?
答:可以。
2、问:漳州市区连科港河道整治工程(腾飞路至漳华路)C标项目这标的人员要求都是需要具备水行政核发的岗位证。但是现在基本上证件都是中水协核发的了,那中水协核发的证件能否参与此项目的投标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如有不符,以本答疑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2、各投标人应重新下载相应的答疑后招标资料,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4、本工程答疑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建设信息网站公布。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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