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5页第一款中第1点更改为“1、招标编号:FJKZZ-09-015”。
2、招标文件第26页条款号第60.3中第(1)点更改为“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经监理方在3天内审核后报送业主7天内审批后拨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75%;”
3、招标文件第48页表格下增加“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4、按规定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证明书,开标时携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放入资格标(正本)中。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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