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工程截止到2010年9月21日上午12:00时止,收到投标人的投标质疑,具体答复如下:
1、问:我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本项目开标时间为10月8日,我司项目负责人因有事出差,交标时,可否由本公司委托代理人递交,如我方有幸中标,签订合同等重大会议,我方项目负责人一定到场,望贵公司予以同意,谢谢﹗
答:开标时,可以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
2、问:因大部分设计院均无注册造价师,人员配备标中造价编制负责是否可以外聘?
答:可以外聘,但需附上聘用相关证明资料。
3、后续服务人员是否可以由设计人员兼任?
答;可以由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兼任。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3页2.6条款中招标内容:增加本安置小区共9幢,层数为17~25层。相应条款同时增加。
2、招标文件第15页中“
6.1
6.3
6.5 |
原文见范本 |
原文删除,更改为:本项目开标后所有投标文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使用其全部或者部分设计成果。 |
”现删除,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同时删除。应按《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2009年版)》规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3、招标文件第27页原“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目负责人2005年9月以来具有(在该项目当设计项目负责人)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在该项目当设计项目负责人)二项及以上工程项目业绩的得1.5分。项目负责人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的加0.5分;”现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2005年9月以来具有(在该项目当设计项目负责人)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在该项目当设计项目负责人)二项及以上工程项目业绩的得1.5分(即再得0.5分);项目负责人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的再加0.5分;”
三、其他。
1、经外业勘察,本工程周边地质情况为:
①Zk1-1:0~2.5m为素填土,2.5~6.1m为粉质粘土,6.1~16.10m为中粗砂含泥,16.10~18.50m为淤泥,18.5~20.5m为淤泥质粘土,20.5~23.4m为中粗砂(局部含有卵石), 23.4~28.80m为残积土,28.8~41.7m为强风化层,41.7~58.9m为碎块状强风化层, 58.9~62.4m为中风化花岗岩层。
②Zk2:0~2.3m为素填土,2.3~6.5m为粉质粘土,6.5~15.80m为中粗砂含泥,15.80~18.10m为淤泥,18.1~21.4m为淤泥质粘土,21.4~24.5m为中粗砂(局部含有卵石),24.5~29.60m为残积土,29.6~42.3m为强风化,42.3~59.7m为碎块状强风化,59.7~63.2m为中风化花岗岩。
2、设计方案已提供给个投标单位,请认真核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一日
备注:
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和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悦港路龙江明珠16幢A区2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