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纪要
内 容:
1、原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的所有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通过职称评审的批复文件号等内容)和购买摊铺机及压路机的税务发票信息都将进行公示。”修改为“本工程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和购买摊铺机及压路机的税务发票信息都将进行公示。” 同时需上传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通过职称评审的批复文件或查询文件电子扫描件。
2、投标人须将本单位的公司名称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和购买摊铺机及压路机的税务发票信息等整理在一起以表格形式提供,一起刻录到光盘中,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在开标时一起提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本工程的影响工程质量附件等已上传到系统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下载。
4、所有投标人均须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须接受核实,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诉人(或被投诉人)自行负责。
5、本工程的原招标文件工期要求为“88日历天(2016年9月26日前完工);”修改为“于2016年9月26日前完工”。
6、增加合同补充条款:①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漳州发展水务集团将先行对给水管线进行改造,若本工程尚未完成招标,水务集团将提前对给水管线改造破坏的路面结构层进行恢复,原定由中标总承包单位承担的路面结构层恢复费用届时将按财政审核后的工程总造价×(1-本工程的K值)后的工程总造价(含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计取并支付给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由漳发建设提供增值税发票。②当本工程完成招标,中标总承包单位与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能顺利衔接,双方可就该部分路面结构层恢复事宜自行协商,可参照上述第一点。
7、本工程原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及以上职称(社会化评审),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8、招标文件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人数要求未按新文件要求执行,根据关于做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取消后编制造价成果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四、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招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当由造价执业(从业)人员签署和提交造价执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注册造价师明显不符合文件规定。请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答复。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修改的内容,若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以此份修改的内容为准。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及组成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制作投标文件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蔡小姐、张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93268、2953268
招标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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