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派本工程人员要求表中的造价人员(P18)修改为“注册造价师或市政专业造价员至少2人。”
说明:①、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保持原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0年10月15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华侨城市政工程投资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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