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JZ施招漳字【2012】008号
各投标企业:
在金峰小学附属工程的投标质疑时间内,招标代理机构有收到投标企业咨询的有关招标文件的内容,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和补充如下:
1、本招标项目批准文号“漳芗发改审【2009】27号”更改为“漳发改审【2009】27号”。
2、招标文件P21页第6点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6.1.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且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更改为“6.1.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且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问:招标文件P24页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5.1.8“1、建造师;2、技术负责人;3、生产负责人,职称证书要求中级及以上”,是否含中级?
答:是,含中级。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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