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1、本工程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更改为:
①第一标段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 ¥37000.00元);
②第二标段保证金: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 ¥54000.00元);
③第三标段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19000.00元)。
2、投标人可以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不得重复中标,三个标段必须独立包封,包封和标识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3.5条要求。
3、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内容予以更改。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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