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保生路延伸段及北一路工程电力线路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通知01号
1、问:招标文件第10页中6.2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施工人员至少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具备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招标文件第38页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得 0.5分。请问为什么第一个要求为什么没有相关两个字,第二个要求有相关两字,具体专业要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具备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具备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招标文件中涉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均作相应修改。
2、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1.4.1条投标人资格要第6.2条中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施工人员至少包括:(1)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职称:具备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机电工程为何不在此范围内?是否只限定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专业?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嫌疑。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企业技术能力评分标准“主要施工人员要求:在最低人数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相关专业的施工员加0.5 分,在最低人数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相关专业的施工员且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加1.0 分,本小项满分为1.0 分”。施工员专业只有土建施工员和安装施工员,所要求的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相关专业的施工员专业要求是否合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一、企业技术能力评分标准主要施工人员中“在最低人数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相关专业的施工员加0.5分,在最低人数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相关专业的施工员且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加1.0分,本小项满分为1.0分。”修改为“在最低人数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或机电或安装专业的施工员加0.5分,在最低人数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电气或电力或供配电或机电或安装专业的施工员且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加1.0分,本小项满分为1.0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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