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城西环路(BT)道路工程施工招标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1/4/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第5点及其它位置的“提供开标前3天内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当日余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及银行对账单(须由开户银行出具,但复印件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提供并送达给业主)。”
更正为“提供开标前3天内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当日余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及银行对账单(须由开户银行出具)。”
二、  投标时不必提供招标文件70页的“签收单证明”材料。
 
 
 
 
 
 
招 标 人: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
代理公司: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