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1】招007号
一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招标文件中第6页第2.1条款“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甲级 监理资质及试验检测乙级或以上资质”更改为“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甲级 监理资质及试验检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2、 招标文件中第7页第2.4条款“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需具有甲级监理资质。”更改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需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甲级 监理资质或以上监理单位。”
3、 招标文件中第9页“项目名称:漳州市浦南大桥及连接线道路二期工程(长泰北环城段)(长泰北环城段)监理”更改为“项目名称:漳州市浦南大桥及连接线道路二期工程(长泰北环城段)监理” 。
4、 招标文件中第9页“本次监理招标范围:……,路基宽50m(起点~岭脚大桥)、23m(岭脚大桥~ K9+235)、8.5m(K9+235~K9+271.9),……”更改为“本次监理招标范围:……,路基宽50m(起点~岭脚大桥)、23m(岭脚大桥~ K9+271.508),……”,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内容均作此修改。
5、 因S3标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有关S3标段的内容均给予删除。
6、 招标文件中第27页序号1中“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颁发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更改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7、 招标文件中第30页中第2.1条款“……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更改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组成……”。
8、 招标文件中第41页中第2.1.4(1)条款“按监理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更改为“按监理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地点:工地现场);”。
9、 招标文件中第73页中备注“注:[1] ……,各联合体成员还应分别填报B-1 ~ B-4表……”更改为“注:[1] ……,各联合体成员还应分别填报B-1 ~ B-2表……”。
注:
2、请各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有关补充通知或自行上网下载有关资料。
3、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天下广场C区5-205)
电话:0596-2956050 联系人:小柯
招标人:长泰县交通发展开发公司
长泰县路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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