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东部城区供水管网扩建工程(一期)漳华路(零号路——九龙大道)给水管道工程补充说明(一)


【信息时间: 2010/9/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工程招标编号:KXZ(漳)10071号
 
一、招标文件第9页,第3.7条“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支付本工程评标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评标专家费。”更改为“本工程评标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评标专家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20页,第八条的第(3)点全部内容。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21页,第八条的第(4)、(6)、(7)点的全部内容。
四、删除招标文件第21页,第八条的“注:所有监理人员应提供岗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第22页,第十三条款第二行“合格及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参加中标候选人的随机抽取,并当众公布。”更改为“合格及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参加中标人的随机抽取,并当众公布。”
六、招标文件第35页,第14点“监理人(中标方)承担漳州市东北城区供水管网扩建工程(一期)漳华路(零号路——九龙大道)给水管道工程含人防地下室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所有的监理责任。”更改为“监理人(中标方)承担漳州市东部城区供水管网扩建工程(一期)漳华路(零号路——九龙大道)给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全过程的监理责任。”
七、删除招标文件第35页中第15点“15、监理人(中标人)应将人防工程分包给有相应人防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监理人(中标人)应负责人防工程报批的相关手续。”
八、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均更改为“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
九、本工程的招投标时间更改如下:
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由原定2010年9月29日上午10:00更改为2010年9月26日上午9: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由原定2010年9月29日上午10:00更改为2010年9月26日上午10:00分;
3、开标时间由原定2010年9月29日上午10:00更改为2010年9月26日上午10:00分。
十、本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由叁万元整均更改为肆万元整。
十一、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出售时间由2010年9月16日至2010年9月21日更改为2010年9月16日至2010年9月25日。
                                                                       
 
招标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