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县道浦角线路中隔离护栏等交通安保工程
补遗书(第01号)
一、 投标人问答:
1、问:请问你们这个设定主项资质参与投标是根据哪个部门哪号文件执行的?根据最新资质标准根据2015年3月1日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已经取消增项主项设定要求,增项资质与主项资质是同等的!你们这样设定属违规操作。。。
答:本项目属于交通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文施行的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且此标准虽于2015年3月1日施行,但新的资质也还未出来。
二、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部分“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16日16时40分网上上传”更改为““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16日15时00分网上上传”。
三、其余未更改部分均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2015年3月30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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