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圆山新城莲浦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04地块2~6#、14#楼及地下室工程(第二次)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7/7/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圆山新城莲浦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04地块26#14#楼及地下室工程(第二次)答疑纪要
    容:
一、招标文件答疑:
1、招标文件P345.4/10.2款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 5 分)b、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得 0.5 分”
问: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定、排斥各潜在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在本项目中已要求投标人资质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在此处加分项又设置“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得 0.5 分”,与上述条例不相适应。望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此加分项重新审核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漳高管【201734号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时,准予本区国有企业以母公司的资质承接区内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
1)子公司和母公司均为具备项目施工所要求的同类型的资质;
2)子公司只可使用其母公司(同类型)高一级资质。
问题1A公司是B公司的国有全资子公司,且AB公司都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A公司工商注册地在漳州高新区内。A公司是房建二级,B公司是房建一级。按照以上招标条件,若A公司参与项目投标,是否可使用B公司的资质及业绩?
答:不可以使用母公司的资质及业绩作为加分依据。
问题2B公司为响应漳高管【201734号文件精神在高新区新注册成立的全资国有子公司A,由于A公司为新注册公司,资质较低,且社会评价信用分暂无,A公司参与投标时是否可享用其母公司的社会评价信用分值?
答:不可以。
二、招标文件修改:
1、在“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中”,各评分项目在不缺项情况下评分不低于该项分值的80%
2、本工程原招标文件第23页序号“12修改为“11;第24页序号“131415修改为“121314;第25页序号“1617修改为“1516
 
 
 
 
 
 
 
 
 
 
 
 
 
 
 
 
 
 
以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此份内容为准。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及组成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制作投标文件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2C)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蔡小姐、张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932682953268               
 
 
招标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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