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小港北路(横四路-横一路)市政道路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单位:
1.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柒拾万陆佰玖拾贰元整(小写:¥706920元)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叁拾伍万元整(小写:¥350000元整)
2.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条款号编制内容第8点中
建造师1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等级:一级及以上(不含临时),职称:高级;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修改为:
建造师1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等级:一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小港北路(横四路-横一路)市政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5.1.7的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及以上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道路与桥梁或者市政道桥均属于市政专业,请问这样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满足要求。
特此通知!
注:1、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制作投标文件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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