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地下公共停车楼)项目-主体及室外配套工程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


【信息时间: 2022/10/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地下公共停车楼)项目-主体及室外配套工程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补充通知: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章第4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三)参考品牌修改为: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质量等级

参考品牌

 

品牌1

品牌2

品牌3

1

钢筋

按设计要求

合格

福建三钢

福建三宝

上海宝钢

 

2

水泥

按设计要求

合格

华润

紫金

春驰

 

3

商品砼

按设计要求

合格

华润

龙成

塔牌

 

4

防水材料

按设计要求

合格

德高

东方雨虹

科顺

 

5

涂料

按设计要求

合格

多乐士

立邦

三棵树

 

6

电线、电缆

按设计要求

合格

太阳

深缆

上海熊猫

 

7

直流配电屏、高压柜、低压开关柜、配电箱、控制箱

按设计要求

合格

施耐德

松下

西门子

 

8

水泵

按设计要求

合格

上海凯泉

上海熊猫

利欧

 

9

灯具

按设计要求

合格

雷士

松下

飞利浦

 

10

开关插座

按设计要求

合格

施耐德

松下

西门子

 

11

阀门

按设计要求

合格

武汉大宇

上海冠龙

远大阀门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二)第8章“商务文件”中“五、其他资料(商务文件)”增加: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质量等级

参考品牌

选用品牌

品牌1

品牌2

品牌3

1

钢筋

按设计要求

合格

福建三钢

福建三宝

上海宝钢

 

2

水泥

按设计要求

合格

华润

紫金

春驰

 

3

商品砼

按设计要求

合格

华润

龙成

塔牌

 

4

防水材料

按设计要求

合格

德高

东方雨虹

科顺

 

5

涂料

按设计要求

合格

多乐士

立邦

三棵树

 

6

电线、电缆

按设计要求

合格

太阳

深缆

上海熊猫

 

7

直流配电屏、高压柜、低压开关柜、配电箱、控制箱

按设计要求

合格

施耐德

松下

西门子

 

8

水泵

按设计要求

合格

上海凯泉

上海熊猫

利欧

 

9

灯具

按设计要求

合格

雷士

松下

飞利浦

 

10

开关插座

按设计要求

合格

施耐德

松下

西门子

 

11

阀门

按设计要求

合格

武汉大宇

上海冠龙

远大阀门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三)删除招标文件中其他资格要求“⑦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电子文件格式仅限为XMLEXCEL两种且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不得包含清单组价信息。”

(四)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及其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答疑纪要:

(一)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地下公共停车楼)项目-主体及室外配套工程答疑 招标编号:E3506010601800759003 1、招标公告3.5规定“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最大基坑深度不少于12.5米(含12.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基坑围护工程施工应由投标人独立完成。” 问: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中未体现基坑深度,但在竣工验收报告(或图纸)上有体现基坑具体深度且不少于12.5米(含12.5米),则该业绩是否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

答:业绩是否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说明:①、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招标疑问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为准;招标文件已修改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