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高新科技城一期东区(物联网园区)展厅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17/8/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高新科技城一期东区(物联网园区)展厅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通知01号

 

1、本项目工程概况由“本项目建筑面积暂定1200平方米建安估算价约1400万元”修改为“本项目建设物联网体验式展厅,主要用途及功能为介绍物联网产业,展现物联网最新技术应用,展示物联网平台大数据应用,搭建物联网示范园的智慧平台,并提供园区企业物联网产品的展示及体验平台。展厅设计及建设要求有现代感,科技感,实现物联网智能化,并实现各区域展示模块的内容展现。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安估算价约1400万元”。

2、本项目招标内容由“对物联网园区智能化展厅内部装修以及智能化工程消防、强电、弱电改造,具体改造内容以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内容为准”修改为“对物联网园区展厅装饰装修、智能化、设备(软件及硬件)采购、消防、强电、弱电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建设工期由“本项目要求在2个月内基本完成发包人要求改造的内容,并确保满足2017年10月开园使用,中标人自行安排设计和施工工期”修改为“本项目确保满足2017年10月开园使用,中标人自行安排设计、采购、施工工期”。

4、项目资质要求由“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发的以下两项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二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由“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仅限为2家且只允许由分别具有建筑装修装饰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建筑装修装饰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6、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求由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修改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

7、本项目关于投标人注册地的要求由“根据漳高管[2017]34号《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高新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且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注册地须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一致(均应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范围内)”修改为“根据漳高管[2017]34号《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均应为漳州高新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注册地须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一致(均应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范围内)”。

8、本项目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要求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应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修改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应包括联合体双方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的部分评分标准有作修改,具体详见补充通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10、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条款、与上述条款相关的细则均作相应修改,具体详见补充通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11、本补充通知发布时,招标人将补充上传“效果图示例”图纸。

    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按本通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补充通知01号修改后重新上传的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