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1、本项目无需澄清的问题。
2、补充通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和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出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注:①、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2年7月3日18:00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招标人:漳州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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