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止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12:00前,未收到投标人提出的疑问。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本招标文件第60页(一)投标函中第4.条款修改为: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交易服务费。
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与本答疑不符,以本答疑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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