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建设南路及龙泉南路延伸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1/8/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文件部分
1、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第1条款增加内容如下:“1.7非本市建筑业企业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办理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1.8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漳政综[2009]72号)要求,本项目应实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原件,直到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二、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招标人:福建省长泰县建设局
2011年08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