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东南花都至东泗公路工程(龙海段Ⅰ、Ⅱ)施工招标补遗书001


【信息时间: 2011/7/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文件第19页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备选人中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修改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之前
3.招标文件第20页,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1)增加:f.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4.招标文件第21页,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2)a.更改为: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5.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更改为: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300万元
6.招标文件第45页,第3项计日工说明的内容更改为:本工程不设置计日工
7.招标文件第45页:“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Ⅰ标段: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0%;Ⅱ标段: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0% 。”更改为:暂列金额按招标人公布的暂列金额计。”
8.招标文件第74页内容更改为:
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书面文件至少应提供以下表格
a、已标价的固化清单
b、建安工程费计算表(03表)
c、综合费率计算表(04表)
d、工料机单价汇总表(07表)
e、分项工程预算表(08-2表)
f、机械台班单价计算表(11表)
g、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表5.5)
9.若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标段,只须提供一套第一卷《商务文件》,商务文件中涉及工程名称的,填写格式如下:国道324线东南花都至东泗公路工程(项目名称)龙海段Ⅰ、Ⅱ标段
10.请问正本复印件是否需要彩打?副本呢?
答:正、副本均不需要彩打
11.第16页5.2.5(2)项,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更改为:“5.2.2(2)项,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含暂列金)的,做废标处理。”
12.投标人须将取(弃)土场的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13.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持购买招标文件票据,于截标前,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锦绣大厦703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小邱联系方式:0596—2605008,投标人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相应资料的,视同已收到
 
招标人:龙海市路桥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