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图书馆新馆二次装修工程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不适用漳建筑〔2022〕1号文件,故删除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中“21、根据漳建筑〔2022〕1号规定,类似业绩对应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季度排名前300名的漳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因招标文件格式固化原因,本条款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的内容。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严格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执行,应符合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5/8.3条款中的“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要求及4.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问:①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P23页第20条,“根据闽建筑〔2020〕10号规定,删除对应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因招标文件格式固化原因,本条款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以及第21条“根据漳建筑〔2022〕1号规定,类似业绩对应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季度排名前300名的漳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因招标文件格式固化原因,本条款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参照文件有误,应按最新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22〕4号)和关于公布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22〕8号)执行。应增加闽建筑〔2022〕4号文“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批本地区龙头企业加以培育发展,梯次形成全省龙头企业集群。各地制定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准)龙头、骨干、双培育、倍增等相应企业扶持政策)应对省龙头企业适用,实行全省“一盘棋”政策。”并执行该项规定。②招标文件中未提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请明确是否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答:①按招标文件执行;②进度款支付方式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支付。
3、问:①清单及图纸中未体现30*40铝合金U型垂片厚度;②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招标文件P28中描述“8.1.1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低于规定费率或安全文明施工费低于规定最低金额;”投标文件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需与控制价保持一致;③招标总控制价为:53926900.17元(含暂列金2560000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是否有控制价;顶面钢架转换层大样图中,角钢表面处理方式为热镀锌,图纸在立横杆中部标注刷防锈漆三遍,可理解为焊接接口部位补刷防锈漆三遍即可,还是热镀锌角钢均需再涂刷防锈漆三遍。
答:①详见施工图;②安全文明施工费(详见预算审核附件)已重新上传,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③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B,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8.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执行;热镀锌角钢只要在焊缝涂刷防锈漆三遍即可。
4、问:该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21、根据漳建筑〔2022〕1号规定,类似业绩对应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季度排名前300名的漳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因招标文件格式固化原因,本条款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21点说明企业无需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漳建筑〔2022〕1号规定类似业绩对应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排名前300名的漳州市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由市住建局公布)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问:1、该项目相对应的龙头企业是否该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2、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该项目的季度排名以什么专业排名为准?
答:按本答疑纪要第1点执行。
5、问:漳州市图书馆新馆二次装修工程答疑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满分2分):投标人具有一项及以上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满分2分。 问:根据<漳建筑〔2022〕1号>,类似业绩对应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季度排名前300名的漳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是否认定为满足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满分?
答:按本答疑纪要第1点执行。
6、问: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中包含装修工程业绩的,算不算是类似工程业绩。
答: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中包含装修工程业绩的,且业绩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执行,应符合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该业绩可计取。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图书馆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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