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JZ施招漳字【2011】006号
各投标企业:
在平和县县城北大路污水管网配套工程的投标质疑时间内,招标代理机构有收到投标企业咨询的有关招标文件的内容,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和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页2.2工程建设规模现改为: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1040米,总投资约700万元(含暂列金60万元)。
2、招标文件第三页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现改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4月13日北京时间17:00前。
3、招标文件第22页第3点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3.7现改为:
3.7建造师(含临时)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为准),并持有有效的建设部或建设厅核发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岗位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以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为准)。
4、 投标保证金均改为招标人账号:
全称 |
平和县建设局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建设银行平和县支行 |
3500 1667 8070 5000 1659 |
招标人:平和县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