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1、 技术水平分评分标准中“设备品牌质量及售后”要求提供“综合布线、智能卡系统及智能化系统平台软件三大系统生产厂家提供原厂三年免费维保证书”每份2分,共6份。其中推荐品牌已经被人为报备,一般投标人无法取得。是否改为投标人承诺提供以上三大系统三年免费维保服务,每份2分,共6分
答:以上要求确保服务质量可靠性及可行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2、 技术水平分评分标准中“核心软件先进性”要求智能化系统平台能提供著作权版的得5分不合理。因为投标人是工程公司,不是供应商;招标人应推荐能满足“能提供著作权版权” 的三个品牌给投标人选择,此项不应作为评分条件。
答:软件产品必须具备软件著作权,避免知识产权纠纷。按招标文件执行。
3、 商务标评分标准中关于资信情况的评分项目第3“投标人列入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地产品供应商名录得2分”、第5条“投标人是福建省甲控目录供应商得3分”、第6条“投标人具备商业密码销售资质得3分”;第8条“投标人具备福建省知名字号企业得2分”,以上评分项目完全是为生产型企业或供应商量身定做的条件,几乎所有的建筑智能化企业都不可能满足,该条款具备完全的排他性。
答:建筑智能化企业均可取得以上相关认证并参与投标。按招标文件执行。
4、 商务标评分标准中关于售后服务及管理水平的评分项目中“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情况”要求总公司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内)的得2分不合理,具有唯一及排他性。应改为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内)注册或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内)具备注册分支机构得2分。
答:以上要求充分考虑到智能化工程售后服务的便捷性及服务配套完整、应急处理能力的可靠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5、 第55页“三、主要材料产品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要求所有材料及产品必须满足带有★标记的技术要求,否则导致废标,该项条款实际相当于投标资格要求。其中带★标记的要求内容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有产品制造商盖章的证书。由于推荐产品已经被报备,投标人将无法取得相关生产厂家的任何文件,不具有公平性。
答:标书所列技术参数为工程最低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公告中2.3投资总额人民币600万元更正为投资总额人民币650万元。
其余不变
说明: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2年5月25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长泰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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