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为:2011年7月8日下午17:00前。
2、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更改为:“应在2011年7月8日下午17:00之前之前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工程名称、用途及投标人名称;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招标人: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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