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新民花园5、6号楼保障廉租住房二次装修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3/1/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新民花园56号楼保障廉租住房二次装修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一、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中增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投标人须重新导入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格式,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具体操作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
二、本工程商务文件格式已上传在招标文件其他资料中,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具体操作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
三、招标文件第1617.10 “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的,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工程量有变动而导致工程量预算造价误差在±3%以外的,经双方核实并报招标人确认后,在施工合同中的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现更改为“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的,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2%(含±2%)以内,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工程量有变动而导致工程量预算造价误差在±2%以外的,经双方核实并报招标人确认后,在施工合同中的合同价款进行调整。”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均作相应更改,投标人须重新导入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四、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现更改为“5号楼竣工验收合格退还40%6号楼竣工验收合格退还40%,剩余20%待竣工资料备案后无息退还”。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均作相应更改,投标人须重新导入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第385.1①现更改为“①保修金额数额:保修金数额为工程审后造价的5%。装饰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80%的保修金,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防渗保修期满后退还20%的保修金.” 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均作相应更改,投标人须重新导入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监督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                                                                               招 标 人:漳州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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