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10#、11#泊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答疑


【信息时间: 2009/6/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7条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改为2009年6月29日北京时间16:00前。
2、 招标文件第六卷第九章评标定标标准、办法中的第32点第一部分:勘察和设计分项负责人“①所有分项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改为“所有分项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3、密封袋若偏小,各投标单位可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第一卷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须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的第17点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自行密封。资格后审申请书可与商务文件密封在同一内包装内。
4、技术文件的图纸可按A3标准单独成册并以白纸为封面,但不得体现任何投标单位的标识,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第一卷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的第16点投标文件的份数与签署)。
5、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不变,只具有有效的水运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港口)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应与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6、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的原件备查,并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在评标室门口领回原件。
 
 
招标人:漳州市古雷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