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一期)—第一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中“根据龙文区政府【2022】27号《关于下调工程招标控制价有关情况的纪要》的要求: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审核价x(1-下浮率)。本招标项目为3000万元以上大型工程,下浮率为5%。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本条款的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
第一,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文5.2.1规定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与复核:(1)本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8)其他相关资料。条文5.1.4规定招标控制价应按照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编制,不应上调或下浮。条文4.2.8规定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为体现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给投标人以错误的信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写颁发的规范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应遵守上述规范文件。此会议纪要与相关规范相抵触,建议按照相关规范条文及相关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更改。
第二,招标控制价过低会对招标人选择合适的投标人产生不良影响,扰乱当地市场的营商环境。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是保证招标项目良性运转的前提之一,招标控制价不合理不仅影响建设项目本身,更是会影响整个建筑交易市场及整个地区的营商环境。
第三,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1.1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承包人同时承担项目建设后对龙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一期)项目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长者食堂、养老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托育机构进行托管服务。承包人应自行考虑上述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发包人不再补偿。”本项目托管服务期限为5年,发包人不补偿托管服务运营费用,经测算,承包人每年大致要亏损100万的运营费用,为保证后续运营服务质量,建议以工程预算审核价作为工程招标控制价,不再下浮5%。
答:根据龙文区政府【2022】27号《关于下调工程招标控制价有关情况的纪要》的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的方式提交。”根据省住建厅会同省金融办、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印发《关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取多形式履约保证的通知》,明确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的,应对等向建筑业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保证。因此,建议增加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作为履约保证的形式之一。
答:招标文件中履约担保形式增加为“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3、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闽建办筑函(2019)42号文《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于公开招标项目K值已经给出明确规定,本工程的控制价在预算财审价格下浮5%后再进行下浮违反上述规定,建议取消预算审核价下浮5%的条款。
答:根据龙文区政府【2022】27号《关于下调工程招标控制价有关情况的纪要》的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4),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3分)和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请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同一业绩,可以分别计分吗?
答:可以是同一业绩,可以分别计分。
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已标价模拟清单”和新点导入有已标价模拟清单节点,请明确本项目是否需提供模拟清单。
答:不需要。
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其他文件(视频及3D图纸等)”和新点导入技术文件中有其他文件(视频及3D图纸等)节点,请明确是否需提供(视频及3D图纸等)。
答:不需要。
7、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不需要。
8、该项目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项目建设后对龙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一期)项目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长者食堂、养老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托育机构进行5年托管服务。上述托管服务项目在托管服务期产生的一切费用,除均包含在总承包项目总价内,发包人不再给予补偿;问:托管服务期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含在工程建安费用,发包人不再给予补偿,是否为不合理,应中标后另外签订合同双方约定费用计取方式。
答:项目总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应自行考虑上述费用。
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9人。
问:评标委员会构成是否7人即可满足。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第3.2.4条第7小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本招标项目如需进行工程勘察,勘察前方案报招标人批准方可实施,勘察费用包含在设计费用计算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问:本项目招标内容不含勘察内容,第3.2.4条第7小点应予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第8小点“根据龙文区政府【2022】27号《关于下调工程招标控制价有关情况的纪要》的要求: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审核价x(1-下浮率)。本招标项目为3000万元以上大型工程,下浮率为5%。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本条款的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
问:1、上述文件中要求本工程招标控制要在工程预算审核价下浮5%,明显违背相关工程计价规范规定。政府三番五令要求国有投资项目严禁施工单位垫款、不允许随意压低控制价,旨在为施工企业减负。建议预算审核价做为招标控制价,不再下浮5 %。
答:根据龙文区政府【2022】27号《关于下调工程招标控制价有关情况的纪要》的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2、EPC项目原则是“限额设计、预算后审、总价包干”,就是考虑EPC模式不同于传统施工项目,初设概算只是在初步设计图纸的基础上情况下做出的价格,难免有错漏碰缺,与传统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准确性有较大差别,老旧小区EPC项目也不同于传统的房建或市政工程,工程造价存在较大变数,限额设计的总价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且本项目工程造价包含了5年托管服务费,增加了工程成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总价=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总价*(1-5%)*(1-K),变相降低了EPC造价总额,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应更正为“合同总价=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总价*(1-K)”。
答:根据龙文区政府【2022】27号《关于下调工程招标控制价有关情况的纪要》的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3、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规定,同级别下,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应高于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未写明,请代理明确。
答:招标文件设计资质要求更改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1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三、其他资料(资格文件)“附件1投标人诚信承诺函”中七、本承诺函我单位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格式中法定代表人:(签字)。 问:请问是否可改为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格式中法定代表人:(签字)能否改成(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答:可以,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中“法定代表人:(签字)”改成“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1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11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付款凭证后日内”。 问:合同条款号及签发付款凭证日内,在合同中无对应条款及约定内容,请明确。
答: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7.3.1和17.3.4。
16、第六章发包人要求附:龙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一期)项目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长者食堂、养老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托育机构的托管服务方案(一标段)中,关于社区养老机构及托育机构的托管服务运营服务范围及人群数量不明确,请提供相关文件。
答:招标文件中的托管服务方案格式合同内容未明确事项,待实际实施过程中,按照“成熟一个,协商一个”和“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补充。在运营期间有发布新的相关政策,合同条款经街道或社区(产权方)、发包人、总承包人三方协商调整。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MZ/T032—2012)、《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暂行办法》(闽民福〔2017〕66号)、《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接机构服务质量评估试行办法》(闽民福〔2017〕72号)《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8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5)中第一条企业资质资格:原内容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或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调整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2、招标文件第8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5)中第三条项目管理机构:原内容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拟派出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中配备一名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职业资格,且为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的,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可得1分”调整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按投标须知规定第十一项1.4.1/1.11.2要求,拟派出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中配备一名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职业资格,且为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的,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可得1分”。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3、招标文件第10页,招标公告中2.5条工期要求:原内容为:“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开工时间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总承包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送审;福隆城改造及城市更新须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工”增加为:“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开工时间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总承包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送审;福隆城、大台北、荣昌花园改造及城市更新须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工”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8月7日 09:30”变更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8月11日09:30”;“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09:30:00变更为:开标时间:2023年8月11日09:30:00”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说明: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煜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 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