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浦头港西侧(南昌东路至新浦路)及水仙大街至碧湖路两侧绿地景观改造和绿道贯通工程和龙江北路(九龙大道至物流城)及漳州北高速出口绿化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建设工期中:“初步设计审查发改批复3个日历天出施工图初稿”;修改为:“初步设计、概算经审查并取得发改批复后3个日历天出施工图初稿”。
2、取消原招标文件中:法人代表到场参加开标要求。
3、招标文件P15,“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的电子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取消本条款。
4、招标文件P45,资信业绩部分: 评分资料:增加从政府工程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下载的中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增加:方式三: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资信业绩部分”的设计负责人业绩中要求的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的评分条款取消。那1分增加到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
7、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4.4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派出。修改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负责人还应当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承担过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派出。
8、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资信业绩部分”的整体机械设备的投入中的1、投标人自购有1部核定载质量9吨或以上洒水车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其中核定载质量以行驶证上交管部门核定吨位为准;需提供购销合同、发票、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等证明材料。)2、投标人自购有1部总质量9吨(含)及以上抑尘车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购销合同、发票、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等证明材料。)修改为:1、投标人自购有1部洒水车的得0.5分,增加1部加0.5分,满分1分,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购销合同、发票、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等证明材料。)2、投标人自购有1部抑尘车的得0.5分,增加1部加0.5分,满分1分,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购销合同、发票、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9、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资信业绩部分”的EPC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5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EPC项目建安造价2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项类似业绩加1分,本小项满分2分。(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政府工程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下载的中标结果公示及合同书(原件备查)等证明材料。)增加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
10、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中本工程投标时只需提供浦头港(南昌东路-碧湖路)西侧22米区域的设计方案作为投标部分,建安费用按700万元。设计人提供的方案仅做评标参考,最终图纸以业主的设计方案为主。具体设计范围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地形图或红线图。 修改为:本工程由业主提供方案设计,供各投标单位进行分析及优化,并由此作为评标依据。
说明: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不同之处,以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7年6月1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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