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办公场所装修项目智能化工程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
1、对投标保证金进行补充说明: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帐户名称: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161020100100317512
2、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5项 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施工员:土建施工员2人、水电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修改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
注:
①更改通知发布后,各投标人应自行重新上网下载更改后的招标文件。
②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内容为准。
④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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