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郭园区横一路(207省道至纵一路)、纵一路
(横一路至横三路)及土石方工程答疑
致各参投企业:
本工程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如下:
1、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请问联合体成员双方是否均须为驻漳企业?
答:是。如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非漳州市建筑企业必须持有有效《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2、工程量清单说明四:“2按建设单位回复及要求,本工程预算中的郭坑园区土石方工程的土方挖方量按土石方测浍报告总挖方量的98%,石方挖方量按土石方测浍报告总挖方量的2%考编制,……,中标后不再调整”,但根据现场考察,实际土石方的比例约为20:80,石方的含量占土石方的比例约80%以上,跟说明所提供的比例差距太大,请贵单位本着实际情况再加以复核一下或者投标时先按此比例,中标后再请相关部门重新测定土石方比例再进行调整。
答:本工程未作地质勘察,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土石方含量20:80的比例毫无科学依据。石方含量占土方总含量的1%-2%,是开发区历来在土石方工程招标中的惯例。鉴于本工程石方含量复杂,投标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评估成本与风险后再决定是否投标。
招标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