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镇有干线龙海市纵一线至紫泥镇(ZX6106)公路工程
施工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单位:
1、问:1、P42 17.3.3(1)条款请补充期中工程款计量支付详细规定。如“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本月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数据表”中的P42 页17.3.3(1)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P76页投标函附录第9项的“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200万元”。
2、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中的“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含临时)”修改为:“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含临时)”。
3、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4、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补遗后的招标文件,其它未尽事项均按补遗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海市紫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金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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