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温水溪沙建镇防洪堤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1/2/25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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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漳发改招标〔2010〕4号文要求,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第2.1.3条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中规定的“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此要求删除。
2、删除投标需知第2.5.4.1的资格审查标准中第三款要求的“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招 标 人: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