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县芦柑批发市场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1/12/2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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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业主研究决定:
招标文件P36和P64中的“工程支付款第26.1条按月进度的80%付工程进度款”
更改为
“第26.1条按月进度的70%付工程进度款”。
招标人:长泰县锦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