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芗城点)建设工工程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信息时间: 2011/8/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问:如果是省外企业,但是在漳州有办理(驻漳备案)可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补充通知:
一、根据市建设局招标备案审查意见,本项目的K值改为16%,经计算本招标项目的发包价为:6587674.87元
二、请投标人凭招标文件购取凭证于2011年8月9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包价计算表。
三、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说明:①、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保持原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1年8月9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