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亭中心小学(高坑、乌石小学)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教学楼)招标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0/8/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文件33页中的“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不得超过原合同价款的10%,数额较大时应签订补充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否则发包人将不承担原合同价款的10%外的部分。”更改为“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不得超过原合同价款的5%,数额较大时应签订补充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否则发包人将不承担原合同价款的5%外的部分。”
二、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石亭中心小学(高坑、乌石小学)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教学楼)。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三、投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招标人:漳州市埔尾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