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1、招标文件P10页第(4)、(5)中的“……二等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保障性住房(即: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工程]……”
改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
2、招标文件P16页第(7)改为:“同等、同类或以上监理项目指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工程类别及等级按建设部2007年发布的第158号部令划分的有关标准执行”。
3、招标文件P28页中“在实际施工中,监理部人员必须每天到位,认真负责监理,否则按违约处理;发现总监、专监、其他监理人员离岗一次,监理人应按以下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总监5000元/次,专监3000元/次,监理员2000元/次。”
改为:“在实际施工中,监理部人员必须每天到位,认真负责监理,否则按违约处理;发现总监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离岗一次,监理人应按以下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8000元/次,专业监理工程师5000元/次,监理员3000元/次。
4、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须在2011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汇达。
5、本工程的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10:00 时开始。
注:1.补充通知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和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公布。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或补充通知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