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塘路(金康路至319国道)道路工程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10/3/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低价风险担保金=招标最高限价×80%-中标价”修改为“低价风险担保金=招标最高限价-中标价”。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混凝土管的材料厂家“厦门千秋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修改为“龙海市浮宫镇嘉明制管有限公司”,即“投标人拟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品牌(厂家)表”修改为:
主要材料
质量等级
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品牌(厂家)
投标人承诺材料品牌(厂家)
水泥
合格
紫金一厂、炼石、十大
钢材
合格
三钢、宝钢、鞍钢
 
混凝土管
合格
漳州市华瑞建材有限公司、龙海市浮宫镇嘉明制管有限公司、厦门市布洛水泥制品厂
 
3、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4、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
 
 
领取书面资料地址: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三楼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6-2950888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