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工程截止到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9:30时止,收到投标人的投标质疑,答复如下:
1、避雷装置内各细部工程量未提供?塑料管PPR内的管件、套管未提供工程量?
答:工程量清单中已有描述,定额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自行考虑。
二、工程量清单增加:
A、B、C、D标段工程量清单中安装单位工程“措施项目清单”增加一条项目名称:“环境保护”子目。
三、预算价修改:
A标(16#、20#楼):
1、本工程原公布“预算价:8662537.57元”现修改为“预算价:8663734.81元”。
2、增加安装工程环境保护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境保护费(元) |
1 |
16#、20#安装工程 |
1100.48 |
B标(19#楼):
1、本工程原公布“预算价:5816306.51元”现修改为“预算价:5817085.05元”。
2、增加安装工程环境保护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境保护费(元) |
1 |
19#安装工程 |
715.61 |
C标(22#、23#楼):
1、本工程原公布“预算价:5159385.99元”现修改为“预算价:5160042.41元”。
2、增加安装工程环境保护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境保护费(元) |
1 |
22#安装工程 |
301.68 |
2 |
23#安装工程 |
301.68 |
D标(14#楼):
1、本工程原公布“预算价:4113799.85元”现修改为“预算价:4114363.97元”。
2、增加安装工程环境保护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境保护费(元) |
1 |
14#安装工程 |
518.53 |
四、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3页第11条款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3月17日上午8:30~9:30时”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3月24日上午8:30~10:00时。”递交的地点不变。
2、招标文件第3页第12条款原“投标截止日期:2008年3月17日上午9:30时”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日期:2008年3月24日上午10:00时”。
3、招标文件第3页第14条款、招标文件第16页第22.1条款原“开标时间:2008年3月17日上午9:30时”现修改为“开标时间:2008年3月24日上午10:00时。”开标地点不变。
4、招标文件第3页第15条款原“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08年3月17日起(公示期为10天)”现修改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08年3月24日起(公示期为10天)。” 公布的网络媒介不变。
5、招标文件第3页、13页第17条款原“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于2008年3月14日(含2008年3月14日)前转帐方式汇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以收款人的银行回单收款日期为准”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于2008年3月21日(含2008年3月21日)前转帐方式汇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以收款人的银行回单收款日期为准。”指定的帐户不变。
6、招标文件第11页第12.5.5条款原“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结构等措施项目报价低于预算造价相应项目费用20%的”现修改为“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结构等措施项目报价低于预算造价相应项目费用20%的(见附件1)”。
备注:各投标人若需书面的材料,请自行到代理机构索取。
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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