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K19+100—K21+300)施工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3漳招(045-3)号
一、招标文件答疑:
1、 招标文件第22页,附录5.试验室主任资质要求,在第八章投
标文件格式中未做体现,具体表格要求请明示。
答:招标文件第101页“(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更改为“(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试验室主任资历表”,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按此表格提供。
2、 招标文件第23页,附录6.(其他人员要求)备注第5条有讲
“由投标人在承诺书中承诺其所配备的人员均能满足本表格的要求”,且在投标文件第75页附件四的备注中讲到“若投标人在所投标标段中标需派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且不允许更换。”请问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其他人员是否仅做承诺即可?如需详细填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未体现,请明示。
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其他人员仅做承诺即可。
3、 招标文件第24页,附录7(关键设备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
格式中未体现,编制投标文件时是否仅做承诺即可?
答:该条款属资格审查条件(关键设备最低条件),应按招标文件第76页附件五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时添加在其它资料中。
4、 招标文件第30页,评标其他因素,请问高速公路项目从业单位
和从业人员是否享用信用加分待遇?
答:可以。
二、招标文件修改:
1、劳保取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劳保取费暂按甲类计入,中标后按照企业的劳保类别计取费用,若企业未核定劳保类别,结算时不计取劳保费用。
2、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商品混凝土泵送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
3、甲供材料单价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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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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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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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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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圆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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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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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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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肋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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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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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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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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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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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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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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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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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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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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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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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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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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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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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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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化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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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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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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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PE缠绕增强管φ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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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7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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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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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PE缠绕增强管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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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6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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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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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PE缠绕增强管φ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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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5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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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4、招标文件的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5.2.1条款的第7点“7、甲供材料的数量按照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含量,中标人采购的甲供材料量超过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含量则按照市场价结算。”改为“7、甲供材料的数量按照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含量,中标人采购的甲供材料数量超过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含量时,如果出现市场价高于上述单价,则按照市场价结算,如果出现市场价低于上述单价,则按照上述单价结算;中标人应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下月的甲供材料用量计划给招标人审批;中标人采购的甲供材料少于工程量清单含量的85%时,甲供材料的数量招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含量的85%计算甲供材料的数量给予扣款,多于工程量清单含量的85%按实结算。”,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此相矛盾的以该变更为准。
5、本标段建安工程造价约 5.0亿元。
6、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有变动,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正确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注:本项目招标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通知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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