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芝山路(胜利路至漳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答疑纪要
内 容:
1、本工程原招标控制价为“2144520元”修改为“1932467元”,原招标文件暂列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不计税不计费)”修改为“人民币9万元整(不计税不计费)”,具体详见答疑后的预算审核文件。
2、本工程的答疑后的预算审核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影响工程质量附件(若描述、金额等内容与答疑后预算审核文件不一致,则以答疑后预算审核文件为准)等已上传到系统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下载。
3、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规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及相关人员信息进行查询,具体要求详见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的第5点、第6点内容。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社会化评审),职称证上的专业:工程类相关专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问题:“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社会化评审),职称证上的专业: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类相关专业是否有包含“监理”专业?
答:工程类相关专业没有包含“监理”专业。
5、漳州市芝山路(胜利路至漳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诚实施招漳字[2017]015)项目中,本招标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社会化评审),职称证上的专业:工程类相关专业”本项目属于改造人行道路全长1116.126米,项目控制价为2144520元。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即可完全胜任本工程。贵单位另增设二级市政建造师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社会化评审),职称证上的专业:工程类相关专业。本条款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望招标人对此条款进行重新审核修改。
答: 本工程原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及以上职称(社会化评审),……。” 均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社会化评审),……。”。
6、因本工程的交通情况复杂,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交通疏导的相关费用。
7、由于招投标系统还未支持2017版的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xml格式清单文件导入,故投标人在上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时须以PDF或Excle等系统支持的格式上传。
以上修改的内容,若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以此份修改的内容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蔡小姐、张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93268、2953268
招标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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