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履约担保的形式更改为:“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止。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6%。签订合同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
投标人可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
地点: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07单元1107室—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96-2057292 联系人:小许
招 标 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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