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KXZ(漳)11070号
1、删除招标文件第9页第7.1条款。
2、招标文件第14页项号13条款号4.1《编列内容》中“以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细则”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更改为:“以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招标文件第30页第6.1.4条款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及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第23页《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中第17.14条款中及招标文件第58页第47.16条款中“投标人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供……”更改为:“中标人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供……”。
5、招标文件第59页第一条款中工程名称中“(操场、看台)”更改为:“(体育场地与设施及运动场看台)”。
6、招标文件第90页“附表7”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更改如下:
岗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经历及承担过的项目 |
本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 |
建造师(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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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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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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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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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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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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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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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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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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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1、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2、投标人须附上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所有有效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温馨提示:①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下午15:00时。
②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无记名索取上述书面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领取书面文件的,视同已收到。当网上公布的资料与书面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12月23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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