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坑镇口社村龙腰自然村道路改建工程
补遗书(第01号)
1、根据招标人要求,本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改为: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如下表: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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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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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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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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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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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负责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提交至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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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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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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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专业或市政专业,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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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注:1.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补遗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补遗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民委员会
2013年10月14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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