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水晶湖畔工程补充通知(第三次)


【信息时间: 2016/1/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水晶湖畔工程补充通知(第三次)
    容:
1、本工程原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工程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113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127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
    3、本工程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原定于“北京时间2016114830分”修改为:“北京时间2016128830分”。
  
 4、本工程的报名时间顺延到开标前一天。
5、本工程原招标文件第295.4企业资信及信誉评分标准“2、企业注册资金≥2亿元的,得1分;”修改为:“企业注册资金≥7000万元的,得1分;”。
 
 
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补充通知(第三次)后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及组成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其它未尽事项均按补充通知(第三次)后的招标文件执行。制作投标文件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补充通知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商业街D207-D209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小姐、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漳州万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111